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請您注意下列退換貨資訊:
一、依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及行政院公佈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本店對於下列商品,恕不提供消費者保護法七天猶豫期之適用:
(一) 商品有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性質。因其本身容易快速變質腐壞,保存期限少於七日,或雖較七日稍長,惟解約時即將逾期,均不適宜退還後再出售。
(二) 依您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喜餅、彌月等商品。因您有充裕的資料與時間選擇是否進行本次交易。
(三) 基於食品衛生與安全,一經拆封使用食用,或非運送過程中失溫以致商品變質,恕不適用七天鑑賞期。
三、 如您需辦理退換貨時,請私訊LINE(帳號:@025xetyi)、FB訊息 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我們會盡快替您處理。
四、 當您欲退貨時,依民法規定,您與愛蜜手作烘培坊應互負交易解除回復原狀之責,因此:
(一) 請您維持商品之全新狀態,並請確保主要商品、提袋、贈品、訂購明細、發票、相關文件等均無任何遺漏,連同原來的包裝一併退回,以便月之戀人為您處理退款事宜。
(二) 退換貨商品需全新且保存良好,若商品發生因不當使用、拆封等人為因素所致之損毀、滅失、變更、磨損刮傷、髒污、包裝破損不完整之情況;或商品、提袋、發票、明細等遺失,導致無法完整退回愛蜜手作烘培坊時;或商品已逾退貨期限,恕無法接受退換貨。